目前版本的钩稽是多对多的钩稽,多对多包括两个方面:多张单据对多张单据,多条分录对多条分录的钩稽;多种单据类型进行钩稽,目前最多有3种单据类型在一起钩( 如:入库单,发票和费用发票在一起钩)
部分钩稽:部分钩稽的概念是一张单的某一条分录进行多次不同的 钩稽才把数量钩稽完,如入库单A总数量100,与发票B1钩了50,与发票B2钩了20,与发票B3钩了30。
钩稽对核算的重要性:入库核算离不开钩稽,因为入库核算中, 入库单单的成本就是根据钩稽关系中发票计算而来;部分凭证的生成离不开钩稽:如工业模式下的“入库凭证类型”就是根据钩稽取入库单和发票金额的,还有单据是否需要暂估都是通过钩稽关系判断的。
3.钩稽的注意事项和条件
采购发票对等核销
系统提供红字和蓝字采购发票的对等核销和反核销的功能。
该需求的应用非常广泛: 对于同一张外购入库单,屡次暂估,而最终发票没有到达,用户希望能够使用红字发票将其冲销;同样对于一张发票,最终货物没有到达、使用红字发票对冲,但没有发票相核销,这两张发票都无法审核成功等等。由于这些需求,我们特增加红字和蓝字采购发票对等核销功能,以满足客户需要。
对等核销条件
进行对等核销的采购发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对等核销的必须分别为红字和蓝字的已审核采购发票;
2.对等核销的发票必须全部为审核未钩稽的发票;
3.对等核销的发票其事务类型必须一致,即蓝字采购普通发票对应红字采购普通发票、蓝字采购专用发票对应红字采购专用发票;
4.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是两张业务相同、数据相反的单据,包括两张单据的供应商、采购方式、物料、辅助属性、条目数等内容均一致,而每个条目的数量相反(即相加为零)的情形下才能予以对等核销;
5.一次只能选择两张单据进行对等核销;但一次只能选择一张单据进行反核销;
6.反核销的两张发票不能生成记账凭证。
发票钩稽
在供应链系统中,一张采购发票可以与多张外购入库单、多张费用发票钩稽,多张发票也可以与一张外购入库单、一张费用发票钩稽,同样,多张采购发票可以与多张外购入库单、多张费用发票钩稽。
发票类型为委外加工类型时,进入采购发票钩稽-委外入库的钩稽和反钩稽界面,在该界面,发票只能选择委外入库类型的发票,入库单只能选择委外加工入库单;如果发票类型为外购入库类型时,进入采购发票钩稽-外购入库的钩稽和反钩稽界面,发票只能选择外购入库类型的发票,入库单只能选择外购入库单。
采购发票可以进行钩稽的条件
1.如果系统选项 “允许钩稽以后期间单据”选中,则所有期间的发票均可钩稽,否则只允许钩稽当期或以前期间的采购发票。
2.发票必须为已业务审核、未完全钩稽的发票;
3.钩稽人必须具有采购发票的钩稽权限。
采购发票与入库单及费用发票的钩稽条件
采购发票和外购入库单钩稽的条件是:
(1)两者供应商相同,
(2)两者单据状态必须是已审核、尚未完全钩稽(即钩稽状态是部分钩稽或未钩稽);
(3)对于受托入库采购方式的单据钩稽时,两者的采购方式必须一致;
(4)对于委外加工类型的入库单进行钩稽时,两者的业务类型必须一致;
(5)如果系统选项“允许钩稽以后期间单据”未选中,单据或采购发票两者都必须是以前期间或当期的单据,否则,前期、当期和以后期间的单据均可钩稽;
(6)两者的物料、辅助属性、本次钩稽数量必须一致;
能够和采购发票一起钩稽的费用发票为:本期或前期的已审核、未钩稽的费用发票
发票反钩稽
如果在钩稽之后发现原来的钩稽有误,或者需要对已经钩稽的单据进行修改,则可以执行反钩稽操作。
反钩稽的判断条件
1、只有是某一组钩稽记录(一组记录的钩稽序号是一致的)的钩稽人才能对该组钩稽记录执行反钩稽操作。
2、反钩稽时只能反钩稽钩稽期间为本期的发票,钩稽期间为以前期间的发票不能反钩稽;已经记账的发票不能反钩稽。
3、如果暂估凭证冲回方式为单到冲回方式,且采购发票对应的外购入库单在当前已经生成冲回凭证,采购发票不能反钩稽,必须删除对应的暂估冲回凭证后,才能反钩稽。
4、反钩稽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限(钩稽的权限)。